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
普通会员

保定海燕线缆制造有限公司

包装包装包装包装包装

新闻中心
  • 暂无新闻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公告】广东东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广东东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0【公告】广东东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08-01
  询价
详细信息
 【公告】广东东区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7-440116-44-03-000147)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恒运热力有限公司现对东区云埔一路至云诚路供热管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名称:东区云埔一路至云诚路供热管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广州开发区东区云埔一路、云诚路等(广州云埔工业区)。
项目概况:新建一条供热管道(DN200)接驳于云埔一路现有供热管道宏仁线末端,沿云埔一路至广州兰洁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合诚实业有限公司,管道全长约1390米。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新建一条供热管道(DN200)接驳于云埔一路现有供热管道宏仁线末端,沿云埔一路至广州兰洁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合诚实业有限公司,管道全长约1390米 。(具体以本
项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规模】新建一条供热管道(DN200)接驳于云埔一路现有供热管道宏仁线末端,沿云埔一路至广州兰洁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合诚实业有限公司,管道全长约1390米 。
【招标控制价】3991750.91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8月1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23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8月1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8月23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 23日14 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6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B2级压力管道安装施工**。(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
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
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入粤注册和
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
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
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3点“压力管道安装**GB1类”和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
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
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骗取中标情形的;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
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
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
)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www.jsgccg.com
联系人:白雪  丁伟
电话:0312-2664993    18617750068
传真:0312-2664992
邮箱:18831252045@139.com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